如何使公園景觀亮化獲得良好的景觀環境和社會生態效益,簡單梳理幾個設計的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
以人的生理和心理感受作為出發點和評價的標準來創造審美對象。公園景觀亮化設計的目的是為了滿足人的需求,為人們的夜間活動提供舒適的環境。而人的需求是復雜的,人的行動、情緒、知覺、健康、安全感等等都會間接地受到照明的影響。可視度是最基本、最核心的需求之一,但隨著經濟和技術的發展,僅僅“亮化”已無法適應時代發展和人們生活的需要,視覺舒適度越來越凸顯其重要性。
2、系統性原則:
在對公園進行景觀亮化設計時,首先要確定整個公園亮化設計的整體標準,例如燈具的風格,功能的分級,資金的投入,耗能的評估等,在此基礎上再加以變化,這樣才能保證整個公園景觀亮化設計的一致性,不會造成燈光的浪費。公園一般分區較明確,且功能獨立,故在對公園進行亮化設計時一定要根據分區來區別開來設計。另外,每個區域的主題各不相同,故需要營造的氣氛也千差萬別,在各分區之間的過渡區著重設計,保證光的均勻分布,盡量避免大幅度的亮度變化和顏色的跳動,避免眩光的發生。
3、特色原則:
城市公園綠地亮化設計的基礎是公園的自然環境與建筑環境,特色化的設計提供了藝術表現空間、表現主題和景觀依托。公園景觀亮化設計必須對城市自然文化風貌和公園具體特點做進一步解析,做到燈光表現與城市景觀成為一體。應在充分考察城市的自然、歷史、社會環境后,結合城市的現狀,將特色原則作為公園景觀亮化設計的重要構思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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